(三)各重点地区能源主管部门在示范区选择、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建设和运行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报告。建立示范区实施情况的季度报告制度,及时把握建设进度和运行情况。
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要开拓思路,锐意创新,研究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方式,在示范基础上,总结经验,形成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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