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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中的光伏产业商机

作者: 来源: 中国新能源网 发表时间: 2012-11-21 已浏览 字号:

 

日本已开始实行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这使得百万瓦级光伏电站的建设日益活跃。加上欧洲太阳能电池设置量增长放缓,全球太阳能电池产业相关人士开始关注日本的动向。本文将向大家介绍日本的收购制度及百万瓦级光伏电站的现状和建设步骤等。

  2012年7月1日,日本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在其影响下,输出功率超过1MW的大规模光伏发电设施——百万瓦级光伏电站的建设在日本开始活跃起来。

  该制度实施当日,软银集团子公司软银能源公司(SB ENERGY)以及芝浦集团控股公司等都在日本各地举行了百万瓦级光伏电站的启动仪式。这些设施的最大输出功率均超过了2MW。在这之后,很多公司也都宣布了百万瓦级光伏电站的建设计划。

首先介绍一下推动日本百万瓦级光伏电站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的相关规定。

以42日元/kWh的价格收购20年

  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是电力公司以固定价格在一定期限内收购对象设施所发电力的制度。2011年8月26日召开的日本第177届例行国会通过了相关法案《电力运营商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调度的特别措施法案》。电力公司收购电力所需的费用是通过向用电者征收“赋课金”获得的。“费用负担调整机构”负责将赋课金单价调整为全日本统一价格。另外,由于需要消耗大量电力的企业等用户需要支付的赋课金金额过高,因此可免除8成或更多。

固定价格收购对象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地热发电、中小水力发电(3万kW以下)、生物质发电(不会对纸浆等现有用途带来影响的物质)五种。其中,对于最大输出功率超过10kW的光伏发电设施,全部发电量均为收购对象。

  目前光伏发电的收购价格为42日元/kWh(含税),收购年限为20年。10kW以下的光伏发电设施仍像原来一样收购剩余电力,收购年限仅为10年。因此,为了与原来的剩余电力收购制度区分开来,也将2012年开始实行的制度称为“全量收购制度”。42日元的收购价高于大多数太阳能电池行业相关人士的预期,因此,日本百万瓦级光伏电站的建设日益活跃。设定这一定价的指导方针是,在制度实行的前3年,在收购价格的基础上增加奖励金。另外,收购价格和期限每年都会由经济产业大臣参考“采购价格等估算委员会”的意见进行调整。

  估计在实行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之后,日本光伏发电系统市场将会发生巨大变化。以往在日本光伏发电系统市场上,住宅用系统占很大比例。据日本光伏发电协会(JPEA)介绍,2012年4月底之前日本的住宅用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数量累计突破了100万套。住宅用途及公共产业用途产品的合计发电容量约为5GW,其中住宅用系统约占4GW。估计今后公共产业用系统的比例将会增加。

  日本光伏发电系统的市场规模方面,2010年度住宅用系统为5045亿日元,公共产业用系统为1508亿日元,矢野经济研究所预测2020年度这两类系统的市场将分别扩大至8654亿日元和8596亿日元。公共产业用系统的比例将从两成一下子扩大至五成左右。

目前以电力公司为主导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日本百万瓦级光伏电站的现状。目前,从北海道到冲绳,日本已启动的百万瓦级光伏电站遍布全国。其中最大的是东京电力公司运营的“扇岛光伏发电站”(神奈川县),最大输出功率为13MW。在东京电力所有的土地上,铺设了约6.4万块太阳能电池模块。估计年发电量约为1370万kWh,相当于约3800户普通家庭一年的用电量。

  以扇岛光伏发电站为代表,目前日本启动的大多数百万瓦级光伏电站都是电力公司运营的设施。其原因是,在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开始实行之前,电力公司就制定了设置百万瓦级光伏电站的计划。其目的是,通过由电力公司自己负责建设和运营将来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而有望增加的百万瓦级光伏电站,来验证天气及日照量变化对整个电网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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