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电价上浮,最低达到0.9元/度,这将对光伏企业投资电站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保证装机需求的增长。
全额收购所发电量
“国六条”中“电网企业优先安排光伏发电计划,全额收购所发电量发电计划”也是政策落到实处的一项具体内容。
当前国内发电有两种途径,其一是自发自用,其二是出售给电网。对于分布式发电,之前电网的要求是必须自发自用,不允许上传。其实先前这样的硬性规定,主要是利益分配的考虑,并网侵犯了电网的垄断,换言之,如果分布式发电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用户在自家屋顶发电,则电网会出现无电可卖的尴尬。本次措施之二,不仅是要求电网企业优先安排光伏发电计划,更重要的是全额收购所发电量。
全额收购所发电量的意义在于,除了自发自用外,富余电量被电网公司收购。行政上硬性规定,将从根本上改变电网企业在上网方面不够积极,以及从根本上触发其变革动力,而对光伏发电企业而言,全额收购所发电量也将从根本上解决运营压力,激发市场的需求量,对国内产能消耗具有极大意义。
“光伏国八条”新增产能技术门槛极高
与此同时,被称为“光伏国八条”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除了将去年光伏“十二五”装机目标从去年 《规划》中的21GW上调到35GW以上外,亦对新增产能设定很高的技术门槛。
《意见》提出,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千克。
单晶电池20%、多晶电池18%的转换效率只有高效电池才能达到,这将完全限制现有低效电池片的产能扩张,敦促企业向高难度、高附加值的高效电池方向发展。在硅料准入门槛方面,目前国内多数一二线多晶硅生产企业的综合电耗在80~150千瓦时/千克,100千瓦时/千克的指标已达到一线企业的水平,对多晶硅产能扩张形成很强的限制。
政策通过转换效率、综合能耗等技术指标和检测认证制度设立行业准入门槛,完全阻断了中低端产能的扩张可能,并将通过技术标准加速淘汰低端企业,逼迫企业向高端方向发展。如果这些要求可以得到有效执行,国内的产业整合将加速,走向中长期健康有序发展的方向。
综上,支持光伏行业发展上升到战略层面,政府对光伏企业扶持本质上不是为了救劣势企业,而是鼓励技术革新,鼓励企业的优胜劣汰,政府的扶持更将倾向于有技术实力的企业。
业内人士指出,全球供需形势即将逆转,行业规划已上升到国家层面的政策扶持,而此时行业技术研发已达到“临界点”,三因素交叉的结果,有理由相信,当前的光伏行业已经出现历史性的拐点,对于资本市场而言将是难得的投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