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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光伏新政:省级财政按照l元/瓦标准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补助

作者: 杜朋举 周明 来源: 陕西日报 发表时间: 2014-11-12 已浏览 字号:

11月10日,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意见》,听取了关于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汇报。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会议决定,按照国务院要求,对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12月底建立目录清单并公示,明年1月1日按目录清单正式执行,目录之外的一律不得收费。

会议强调,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原则,在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加快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产业链占GDP比重达到10%。

会议决定,从今年起连续三年,按照每年100兆瓦左右的规模,通过屋顶发电、建筑一体化等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以促进我省能源结构优化和实现节能目标。省级财政将按照l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补助。

会议指出,规划建设汉中航空智慧新城,对于加快汉中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装备制造业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要按照“产城一体、以产带城、优美小镇、智慧城市”的思路,与中航工业集团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以航空总装制造为核心,构建层次分明、配套协同的项目组团,全力打造航空产业基地和新型城镇化示范新城。

会议原则同意洋县桑溪铁矿资源整合方案,强调要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依法整合,实现规模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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