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海宁市
参考文件:海政办发〔2013〕260号
摘要: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0.1MW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kWh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五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
6、桐乡市
参考文件:桐经信产〔2013〕148号
摘要: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
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
4)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给予奖励。
7、杭州市
参考文件:杭政函〔2014〕29号
摘要:在国家补贴0.42元/kWh、浙江省补贴0.1元/kWh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再给予0.1元/kWh的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2014-2015年。
8、杭州萧山区
参考文件:萧政办发〔2013〕209号
摘要:1)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用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
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kWh补助。
9、富阳市
参考文件:文件即将印发
摘要:2014-2016年建成投产的项目,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10、衢州市
参考文件:衢政发〔2013〕53号
摘要:在本市绿色产业聚集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已享受国家、省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
11、衢州市龙游县
参考文件:龙政发〔2013〕35号
摘要:1)对县域内实施的装机达到1MW以上的项目给予0.3元/W的一次性奖励;
2)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的上网电价补贴。(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补)
12、衢州市江山市
参考文件:江政发〔2014〕2号
摘要: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kWh的补助;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kWh的补助;
3)鼓励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m2的补助。
九、陕西商洛市
参考文件:《关于加快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意见》
摘要:意见从价格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项目政策、并网政策、技术政策、审批政策、配套政策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扶持政策。
1)对在商洛市注册并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电池板、组件的发电企业,除享受中省有关补贴外,市县财政再按发电量给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0.01元和0.05元每度;
2)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且累计在市内安装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兆瓦以上、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00兆瓦的公司,按其劳务报酬计征的个人所得税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的逆变器、光伏电缆、变压器及光伏玻璃等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按其缴纳地方本级次税金的5%予以返还。
十、山西省
参考文件:《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以鼓励政策为引导,以推广应用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发展为目标,建立适应山西的光伏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标准和秩序,积极推进大型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重点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2015年底,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00万千瓦,2020年底,力争达到5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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