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行业新闻>>市场观察>>正文  
 

关键字:

光伏发电的市场化之途

作者: 来源: 太阳能发电 发表时间: 2012-07-16 已浏览 字号:

  随着光伏装机的规模化,预计到2015年光伏发电成本将下降到0.80元/千瓦时,到2020年则下降到0.60元/千瓦时。
  国家财政补贴是建立光伏市场的关键举措,对于启动国内市场效果显著。但无论是系统成本初装补贴还是上网电价补贴,目前来看,都并没有促成国内光伏发电形成真正的市场化模式。
  首先来看光伏示范项目补贴政策。该政策的用意,是希望通过示范项目的带动来形成市场化发展。因为中央财政没有力量独自承担发展目标所需全部资金,只能每年拿出一些资金用于部分项目补贴,以引导地方财政进入,但这一预期并不尽如人意。
  问题出在哪里呢?是中央财政补贴太少吗?还是投资者和建设者过于追逐既得利益?似乎都不成立。问题仍然出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上,如果地方财政能够积极一些,配合中央财政多增加一些补贴,使光伏电价高一些,该政策的效果可能会好一些。可光伏电站建设的项目审批制原则,使得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不高,让这一政策越来越陷入困顿。
  其次再看光伏上网电价补贴政策。该政策较之示范项目补贴,好处是突破了项目数量上的限制,只要光伏电站发电,就可获得财政补贴。而且,国家财政通过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可以补偿一部分财政支出。但这个设想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因为每度1元的电价让投资者缺乏热情。
  再者,我国现行的电力体制也对光伏发电的市场化发展形成了制约。光伏上网电价出台了,国家也给予了光伏电价补贴。
  然而,谁来收购光伏电力呢?我国规定由电网公司负责购买和销售电力,但电网公司对光伏电力疑虑重重,光伏电站卖电需要审批。如此一来,光伏电力没有了真正的需求者,社会投资对电力体制谈虎色变,加上国家财政补贴也难以为继。因此,孕育中的光伏市场存在功亏一篑的危险。
  突破瓶颈的出路
  说到底,光伏发电市场化问题的实质,就是个电力需求的问题。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处在快速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巨大,又面临环境保护的巨大压力。而光伏发电不仅可满足社会对电力的需求,还可满足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需求。因此,各级政府有责任贯彻科学发展观,电网公司也有责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国家甚至有必要将光伏发电纳入地方干部的政绩考核和电网强制性配额政策之中。
  光伏发电的市场化问题,也是个企业的经营模式问题。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市场是企业创造的,光伏企业应该积极探索与现实电力体制相适应的经营模式。工商业建筑光伏系统(光电建筑一体化),就是一种最具发展潜力的光伏发电市场化形式。为什么呢?因为:电力消耗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等城镇;建筑作为光伏发电的载体,利用闲置的建筑部位,可以节省土地资源;随着电价的不断上涨,工商企业的能源成本负担将越来越大;最重要的是,发展工商业建筑光伏发电,可以规避卖电难的问题。
  工商企业以节省电费支出为目的,根据自身的用电量,合理设置光伏装机容量,并网点可直接接入配电箱输出端或变压器的低压侧。这种建筑光伏系统建设规模小、投资少,从长远看,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将来还可形成租赁收益。其特征是,安装部位多样化,安装方式多样化,光伏电能自用为主,系统采取交流、无蓄电池、并网形式,并网采用分布式、低压端、用户侧、非逆流的方式。
|<< << < 1 2 3 > >> >>|
关闭窗口

上一篇:2015年中国光伏装机量目标增至21GW 国内市场有望腾飞
下一篇:瑞信:中国太阳能供过于求状况或一年内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