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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全国首家推出“光伏贷”业务

作者: 来源: 硅业在线赢硅网 发表时间: 2015-06-26 已浏览 字号:

近日,江苏银行下发《江苏银行光伏发电项目贷款指引方案》即“光伏贷”。根据该方案企业可获得最长8年项目贷款。江苏各分行将设专人负责该业务。

一、我行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对象

光伏发电项目贷款(以下简称光伏贷)的对象是投资建设和经营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法人,既可以是项目公司,也可以是项目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

二、准入要求

借款人(即项目贷款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场所相对固定,供销渠道相对稳定;企业成立时间或主要控制人从事本行业从业时间在1年以上,且企业或主要控制人要有成功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素质良好,无恶意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支持重点

在综合考虑上网条件、工程造价、股东实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我行择优重点支持并网型晶硅光伏发电项目及分布式电站。

四、方案设计

金额:应根据借款人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金额、实际融资需求量及已落实可用于还款的现金流确定,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覆盖额度高;期限:原则上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含建设期),覆盖期限长;利率:应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风险程度及借款人对我行的综合贡献水平适当浮动确定(较同类贷款项目综合成本下调2%,维持8%左右)。

担保: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应采取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保证和质押担保方式的多种组合,我行创新了以收费权和光伏发电设备分别质押和抵押的担保方式。

还款: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应根据贷款对应的光伏电站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合理确定还款计划,同时接受借款人利用其他收入来源(如财政补助资金等)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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