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的电网基础建设相对薄弱,按照国家电网规定,光伏装机不能超过并网点变压器总容量的30%。农村变压器容量普遍在200~300千瓦,按此计算一个村的装机容量仅为几十千瓦,无法满足光伏扶贫规模的需求。因此,大量建设户用扶贫光伏电站难度较大,光伏扶贫更多需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方式,村级电站、光伏大棚、地面电站扶贫等项目离不开企业参与。
观点:电网企业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投资企业虽拿出部分资金反补贫困户,却可通过增加上网电量来弥补部分收益。
结论:给足政策 扶贫项目可兼顾企业和贫困户利益
国家给足扶贫政策,保证政策执行到位,企业参与性自然就高。根据贫困户数量,严格设立扶持规模,在税收、上网电量、补贴发放、金融扶持等方面给予企业优惠待遇,让企业拿出部分电站收益反补贫困户,即可防止光伏投资企业钻空子,打着扶贫的幌子建设电站,又使得企业建设扶贫电站有利可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