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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印发《上海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 2012-11-26 已浏览 字号:

  三、“十二五”发展思路和目标

  1.“十二五”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为纲要,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抢占高端、突破瓶颈、打破垄断、国际竞争”基本思路,突出高端研发、优先装备制造、鼓励产业集聚、加大政策支持。在聚焦重点领域、支持重点企业的基础上,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纵向配套和横向发展,鼓励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广。逐步形成上海新能源产业领域的竞争优势,为上海经济转型、产业提升发展服务。

  2.“十二五”发展原则

  按照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重大科技专项的要求,以及本市推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际,“十二五”期间本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与加速推进产业化相结合。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消化吸收、协同创新,突破一批新能源重点领域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指导力度,加速新能源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培育、集聚一批新能源骨干企业和核心零部件企业,加快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领域突破相结合。在统筹规划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基础上,选择最有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的领域作为突破口,加以重点推进。重视推进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整机(整车)的产业化、市场化,带动产业链关键零部件的专业化配套和国产化。

  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在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政府着力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调动企业主体的积极性,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研发机构、创业者等各方面的作用。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着眼长远,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对关系上海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新能源重大前沿领域要早研究、早部署,使之成为先导产业。同时,要立足当前,做大做强本市现有的新能源企业,进一步调优产业结构,加速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3.“十二五”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新能源产业能形成健康、稳定发展的格局。到2015年,重点领域产业规模争取达到1000亿元。其中服务业收入250亿元,占25%,成为全市一个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按行业(包括服务业)分,太阳能250亿元,核电150亿元,风电和IGCC100亿元,智能电网500亿元。太阳能产业在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研发制造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核电产业要加快提高成套能力,市场占有率保持国内第一。风电和IGCC关键设备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要争取国内领先。智能电网率先在国内建成三大基地,即智能电网功能示范应用基地、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发基地、智能电网核心设备产业基地。

  四、“十二五”发展重点和空间布局

  上海“十二五”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要聚焦核电、风电、太阳能和智能电网等重点发展产业,推动新能源产业成为支撑上海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引擎。要聚焦浦东、闵行、奉贤、松江等新能源产业基地,努力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要发挥上海的软实力优势,聚焦新能源服务产业,着力将上海建设成为国家新能源研发创新、装备制造、总部集聚和示范应用的重要基地。

  (一)太阳能

  推进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太阳能高端装备研制和产业化攻关,到“十二五”期末使上海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太阳能高端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

  1.发展重点

  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重点推进硅基和铜铟镓硒(CIGS)和碲化镉(CdTe)等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重点发展高效低成本的晶硅太阳能电池高端生产装备;支持研发染料敏光、聚光电池、太阳能热产蒸气和发电及储能技术和生产装备。到2015年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技术指标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制造成本明显低于同期国际水平,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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