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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东阳市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 2015-09-22 已浏览 字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东阳市光伏发电应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规划、建设、供电公司、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二)明确责任。市经信局主要负责光伏产业政策的制订、产业扶持、实施项目补贴等工作,推动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发改局主要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计划指标落实,项目备案管理和项目跟踪协调等工作;市建设局主要负责制定光伏建筑屋顶设计、施工、验收标准与规范;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分布式发电外部接网设施以及由接入引起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的投资建设,为分布式发电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接入电网服务,按规定结算补贴资金和全额收购上网电量;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国家、省补贴资金和市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结算。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应用工作。项目所在地的镇乡街道要切实做好所辖区域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光伏项目推进及后备屋顶资源收集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屋顶开发光伏发电系统。

(三)加强宣传。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运用新能源、推动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指导和服务,有序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光伏发电,促进光伏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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