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晶龙集团董事长靳保芳
我是县供电公司的经理,长期从事农村电力供应和电网管理工作,深感电力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先行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电力事业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近些年来,国家很重视农电建设,投入重金对农网改造,农村电网的面貌焕然一新,供电质量大大提高,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仍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农电工待遇急待提高。过去农电工主要工作是收电费,工作不出村,还经营自己的责任田,基本上是兼职,不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实行“五统一、四到户”以后,农电工工作量加大,责任加重,主要工作是电工,原来仅有的工资难以养家糊口,不少经济发达村庄不愿当电工。另外,不少地方农电工没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有后顾之忧。
二是农田排灌电网资金急待投入。前几年,国家先后对农网和城网进行了改造。农村照明用电得到了很大改善,农村经济收入也有了明显增长,农用电成本降低,农民得到了实惠,但对农田排灌网的整改尚未进行,农排电网设施产权不清,收费不统一,且老化,靠农民投入力量不足,县供电公司也拿不出钱,但大多数农民收入还来自土地,造成农业有电用不上,影响了农民收入。
三是农电设施管理急待加强。目前,农村电网管理上有漏洞,尽管公安部门对盗窃电力设施进行过几次全国性的打击,但仍然不能奏效。主要原因是,农电体制改革后,农村台区变压器产权由乡、村所有变为电力公司所有,电力企业面对点多面广的电力设施,管理鞭长莫及,电力设施便成了“唐僧肉”,一些不法之徒干脆变成了致富项目,疯狂盗窃电力设施。据统计,仅2005年至今,邢台市主网110千伏以上线路发案212起,丢失塔材2104件,农网10千伏以下线路发案170多起,线路被盗114公里,被盗变压器204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为了加强农电建设,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议如下:
一、加强农电工队伍建设。电力主管部门对农村电工设置编制,提高工资待遇,加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建立对农电工的长期培训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农村电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国家继续投入资金,对农田排灌电网进行建设与改造。
三、加大农村电力设施保护力度。一要强调农电设施保护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将电力设施列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二是用户应承担电力设施保护责任;三是利用科技解决电力设施被盗问题。
200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