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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保芳代表:光伏发电走入千家万户利国利民

作者: 杨娜 来源: 中电新闻网 发表时间: 2014-03-15 已浏览 字号:

 

  记者:我注意到您的两会提案中有一篇《关于促进光伏走入千家万户的建议》。在今年两会工作报告中多次谈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立足光伏产业,您有哪些思考?

  靳保芳:光电替代煤电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按照电与标准煤等价计算系数,光伏发一度电相当于少用400克标准煤,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97克。

  目前,一般家庭投资2万元至3万元安装太阳能屋顶发电系统,每天发电,一部分自用,剩余卖给国家电网。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年限为20年,太阳能电池板使用寿命为25年,10年左右可收回投资成本。同时,可保持10年稳定收益,收益率可达10%。

  江西省从去年在全国率先推动实施了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政府补贴建设1000个家庭发电站。合肥市把光伏屋顶发电作为扶贫项目,受到百姓欢迎。

  为此,我在提案中建议: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量补贴基础上,各省、市、县根据条件再给予适当补贴。对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站自发自用电量不纳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对企业自行投资建设并运行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申请节能技改项目资助。

  供电部门千方百计为用户提供方便。要建立健全快捷高效的并网工作服务机制和服务体系,明确申请材料的内容和办理时限,及时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按入和并网运行工作。电网企业要保障用户安全用电,提供技术支持,及时结算电费和转拨补贴资金。

  光伏生产企业要为用户提供实惠产品和优质服务。光伏企业要自主创新,为家庭屋顶发电系统应用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技术。

  记者:针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状况,您认为国内光伏市场大规模启动最大的阻力是什么?

  靳保芳:阻力主要是投资收益的安全性和可预期性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电费收入的及时发放,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下电费的收缴,屋顶光伏项目的产权归属等。还有,用户对光伏发电的认知程度。

  我认为国家亟待制定以下相关政策来保证投资的可预期性:一是继续完善光伏电站电费补贴的发放流程和机制,保证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建立统一的权威的光伏电站系统质量检测平台。三是建立完善国内的光伏电站估值体系。四是建立完善光伏电站系统的保险机制。五是完善分布式政策和实施细则,促进分布式健康发展。(包括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产权和收益;引导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的光伏电站的电费收取模式,如引入电网企业代收代付;根据光伏系统的估值体系,把相关估值作为房屋拆迁时的光伏系统补偿的依据。)六是建立并完善国内光伏电站的退出机制,促进光伏电站业务的健康发展。其中包括建立完善国内电站交易平台;完善国内资本市场,尤其是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引导资本进入。

  记者:分布式在国内成为焦点。有人预测,今后每一座建筑都将成为一个“发电厂”。您认为是否真的可行,多长时间能实现?

  靳保芳:与大型地面电站相比,分布式光伏系统具有就地消纳,接近用户等优点。只要有太阳的地方就可以安装光伏系统,建筑成为发电厂的发展路径非常可行,但还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如融资渠道单一;电费收入不确定,收取难度大;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问题;智能电网等并网辅助技术还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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