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我国多晶硅“双反”案公告中对于在中国市场份额中占重要地位的一些多晶硅厂商的征税力度严重偏弱甚至并未提及,随着“双反”初裁之日渐远,“双反”漏洞也逐一显现,主要表现为:
第一,对韩国征税过低。此次初裁中韩国税率较低,特别是韩国OCI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仅为2.4%。我国自韩国进口的多晶硅产品中,OCI公司占到了90%。OCI公司在2007年开始投产,2008年产能仅有两千多吨,而2012年产能就已经接近六万吨。由于韩国本土并没有下游产业,为了抢夺中国市场,OCI公司一直采取非常具有侵略性的价格战略。调查期内,进口自韩国的多晶硅占据全国总进口量的比例超过了30%。过低的税率不但无法阻止韩国企业向我国倾销多晶硅产品,反而促使原产自韩国的多晶硅进口量快速增长。
第二,加工贸易、转口台湾等进口方式规避“双反”征税。2013年11月份加工贸易等方式进口量为5619吨,环比增加39.1%,在总进口量中占比仍高达71%。11月份从台湾进口多晶硅量增至792吨高位,占总进口量的10.0%,10月份占比甚至达到11.7%,在“双反”调查之前,加工贸易及转口贸易比例分别维持在50%以及4%的比例,正是受反倾销措施的影响,进口多晶硅才大规模采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可以预见,随着“双反”程序的推进和终裁的颁布,这些比例还将继续增长,未来对国内多晶硅企业造成的冲击将不堪设想。
第三,自欧盟进口多晶硅有恃无恐。2013年1-11月累计从德国进口多晶硅量为23162吨,占累计总进口量的32.1%,为2013年截止11月累计进口量最高的国家。主要原因则是7月份反倾销初裁中并未提及对欧盟的制裁,给德国加大倾销提供了契机。因此,迫在眉睫的是,积极采取措施将“双反”漏洞逐一排除,以巩固来之不易的贸易救济效果,挽救困境中的国内多晶硅产业。
4.3中欧光伏案成功“软着陆”
2012年8月31日,欧盟向中国驻欧盟使团发出照会,确认将对中国企业出口到欧洲的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中欧光伏产业之争,是两大经济体之间的重大利益博弈。数据显示,2011年,欧洲光伏市场规模为51.8吉瓦,占全球光伏市场的74%。2011年中国输欧光伏产品210亿欧元,出口量占中国光伏总产量的七成,占欧盟六成以上的市场份额,涉及中国上千家企业的生存和40多万人就业。很显然这是一场谁都“输不起的战役”。
中国政府坚持“谈判解决纠纷,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立场,从各个层面做欧方工作,促使欧方认识到“斗则两败,合则双赢”。在关键时刻,李克强总理做德国总理默克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工作。李克强总理强调,此案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中欧企业的利益,还可能引发贸易战。贸易战没有赢家,希望中欧双方从大局出发,通过谈判磋商解决贸易争端。如果欧方执意采取制裁性措施,中方必然要进行反制。
这些工作促使欧方深刻认识到,光伏产业虽然很重要,但还有比光伏产业更重要的。在全球一体化浪潮中,中欧谁也离不开谁,如果因为光伏争端而令双方陷入贸易战,那么失去的将远远超过得到的。中国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搭乘中国发展快车是维持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选项。
在战术上,中方充分利用欧盟贸易救助机制及中欧光伏产业相互依存度高的特点,结合关键时间节点,巧为运筹机构与成员国、成员国之间以及业界内部的利益矛盾,多管齐下做工作。
在谈判过程中,中方反制措施有的放矢、高举轻放。对法等国家葡萄酒展开反倾销调查,对德多晶硅暂缓调查,一打一拉,起到“敲山震虎”作用,为我国谈判赢得关键筹码,促使欧方内部出现严重分化,被迫寻求与我尽快达成协议。
2013年7月27日,经过一年多艰苦斗争,中欧光伏贸易战终于落下帷幕。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宣布,经过谈判,中国与欧盟就光伏贸易争端已达成“友好”解决方案。欧方在光伏案中战术上的“以攻为守”,不得不让位于战略上的“斗而不破”。这标志着双方通过谈判协商,以双赢方式妥善解决了这个全球最大的贸易救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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