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晶龙新闻>>项目招标>>正文  
 

关键字:

(已完成)晶龙集团新建污水站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晶龙 来源: 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 2013-07-19 已浏览 字号: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晶龙集团三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土建施工图设计、设备制作、安装、调试、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2) 工程地点:晶龙集团三园区(具体情况见现场)。

(3) 质量要求:设计科学合理,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和土建费用低,运行成本和故障率低,操作简便,水质达标。

1、 水质、水量:

(1) 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聚乙二醇、金刚砂、硅粉、少量其它有机物等。

(2) 工程规模:要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50m³/h,处理方式采取24小时连续稳定运行,三班制运转,处理系统能够承受一定的负荷冲击。

(3) 污水COD约为3000mg/L,SS约为500mg/L。由于生产线产量的波动,原水水量、COD会出现波动,各投标公司勘查现场并取水样。

2、 污水排放标准:污水经处理后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COD<100mg/L)。

二、参加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备招标范围内工程的设计施工资质和能力,投标方在方案内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好、资质证书机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2、 必须能够满足招标单位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3、 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表者。

三、方案中要有详尽的工艺流程说明。方案中要列明土建清单,预估土建投资费用;要有设备清单,列明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方案中要对处理成本做出详尽分析,要包含耗材清单及消耗量、人工、电费等。

四、付款方式:

1、 中标后签订合同,预付合同总额的30%。

2、 设备调试完成后,由县级以上环保监测部门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证明。确认污水处理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连续稳定运行三个月后,可以验收,再付合同总额的60%。

3、 验收合格一年后,没有出现工艺、设备、质量、服务后再付剩余合同总额的10%。

五、时间安排:

1、请参与招标的公司尽快看现场,与我公司相关人员业务沟通,做方案。

2、8月10日左右招标。

六、联系方式: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传真电话:0319-5856048     邮箱:jlsbk2010@163.com

王振保  18233965782       郭锐江  13400153886

2013.07.16

关闭窗口

上一篇:(已完成)晶龙集团设备招标公告
下一篇:(已完成)晶龙集团海外运输业务招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