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虽然今年光伏产业发展迎来重大利好,但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障碍,如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仍然突出,产品质量问题也受到普遍的关注,你怎么看这些问题?
王勃华:光伏产业产能过剩是一个复杂问题,不是简单地用是或不是、有或没有可以回答的。我的基本判断是:中国的光伏产业目前是结构性、阶段性、成长中的过剩。其主要依据是光伏产业与一些传统行业如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的产能过剩相比有很大区别,上述行业市场已经基本定型甚至有的出现下降趋势,其产能过剩是一种绝对性过剩。而光伏行业的产能过剩则是相对的,因为目前全球光伏市场还在以两位数的速度快速增长,市场容量还远远没有到顶。相对于未来5—10年内全球每年新增装机量的市场前景预期,目前的产能水平不仅能够逐步得到化解,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扩大。此外,当前国际化的市场分工格局还没有完全定型,在市场份额方面中国不排除仍有扩大的空间。在产品结构方面的表现则是,一方面低端产品过剩,另一方面高端产品不足。
需要补充的是,一方面光伏产业投资成本已经今非昔比,冲击力已远低于过去。例如千吨级多晶硅生产线投资水平已从7亿—10亿元下降为2.5亿—4亿元,兆瓦级电池片生产线投资水平已从100万—200万元下降为50万—100万元。此外,各环节过剩情况不一,多晶硅环节2014年产能尚有缺口,硅片环节过剩情况小于电池片环节,电池片环节过剩情况小于电池组件环节。
以往外界谈论较多的是电池组件环节,而电池组件恰恰是产业链条中最轻的轻资产环节,其生产线投资仅为电池片的1/3左右,所以不能用多晶硅的投资强度去评价电池组件。另一方面是随着技术进步、电池转换效率的提高,生产线的产能还会出现“自繁殖性”增长,这种自增长产生的产能增加是技术进步的体现,应加以区别并予以鼓励。
另外,过剩并不仅是一个简单的贬义词,在一个产业发展过程中,保持适度的过剩不仅应该,而且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我们很难设想在一个供不应求、“皇帝女儿不愁嫁”的产业环境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会大力投资于技术进步,这从根本上不利于市场竞争,也是违背市场发展规律的。所以适度的过剩不但没有错,反而有利于行业发展,问题在于不能产生过度过剩。因此,对产能过剩情况的判断、把握和引导以及决策不能简单化。
与此同时,质量问题将会是光伏行业未来竞争的焦点。总体来看,我国光伏产品的质量在不断进步,尤其是排名靠前的品牌企业,产品质量国际一流。但市场中有大企业也有小企业、有好企业也有差企业,产品质量的良莠不齐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工信部、能源局等部委正在加快推动标准、检测、认证等产业环境建设工作,以期尽快做到有据可依,提高我国光伏产品质量。
到2020年成本可再降五成
记者:虽然目前光伏产业的回暖迹象明显,但光伏行业的发电成本仍高于传统能源。在这方面,你有什么样的建议?
王勃华: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是必须看到,价差缩小的速度非常快。据统计,2007—2015年的8年间,光伏组件的市场价格从每瓦36元下降到现在3.5元—3.8元,下降了86.4%;并网光伏系统价格从每瓦60元降到每瓦7元—8元,下降了86.7%;逆变器价格从每瓦4元下降到了每瓦0.3元,下降了90%以上。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技术进步,到2020年,光伏发电价格再下降50%并进而实现平价上网是完全有可能的。由于归一化度电成本(LCOE)=寿命期成本/寿命期发电量,所以虽然在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等制造环节降低成本的空间已经相对较小,但在光伏应用技术方面还有较大的创新空间,通过应用技术创新、精细化设计和智能化运维管理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系统的应用效率并进而降低LCOE。此外,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成本以及融资成本等方面也还有一定的降本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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